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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6年9月28日 作者:smj 编辑:smj 有66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区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方案(浙教办基〔2016〕64号)(附件1)和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学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精神(余教〔2015〕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2015-2016年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 

教育局组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由胡锡良副局长任组长,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义务教育科、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为组员,指导、协调开展活动。

参照省厅方案,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和协调,教研室负责组织晒课与评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各校要在上一年度活动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本项工作顺利、高效、优质开展。

请各校于2016年7月4日前将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附件2)以电子表格方式通过协同工作平台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中心徐萍老师处。

二、立足实际,积极开展活动

各校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活动,以应用为导向,注重“优课”质量,关注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确保活动接地气、有特色、出实效。

教育局相关科室、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中心学校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晒课”,2015—2016年度(至2016年9月底前)各地、各校须组织30%左右的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并根据要求参加网上“晒课”审评(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加强培训、指导

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教师的培训、教研、指导等工作,确保全体中小学教师及时了解活动的要求、网上“晒课”内容、活动激励和保障政策等,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四、联系人

区教育局高中科:高  坚,联系电话:86224516。

区教育局义教科:卜宇,联系电话:86233265。

区教研室:李玉华,联系电话:89361988。

区教育技术中心:赵佳鑫,联系电话:89361180。

区教师进修学校:杨政慧,联系电话:86163628。

 

 

 

附件:

1.浙江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2015—2016

年度)

2.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3.关于开展余杭区2015--2016年度网上“晒课”审评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

浙江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15—2016年度)

 

一、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在全省普遍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通过“晒课”从中征集4000堂左右省级“优课”;建设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15—2016年度计划组织全省20%的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并重点征集1500堂左右省级“优课”。推荐部分省级“优课”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

二、参加对象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 、活动组织

在省教育厅“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基教、人事、教研和电教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

1. 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协调统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 省教研室: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保“优课”质量。各级教研室及教研员:依托专家委员会把好质量关,积极引导本地学校创建在线教研工作室开展晒课培训和磨课交流,做好过程指导,培育与示范优秀的课例,负责对本学科所晒的课进行评阅。

3. 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联系各级管理员做好活动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各级电教部门: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资源应用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做好晒课与评课的技术培训,帮助教师做好、晒好“优课”。

    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工作。总结上一年度活动经验,统筹和协调基教、人事、电教、教研等处室和部门,做好培训、教研、指导、检查等工作,有效促进该活动在各地各校扎实开展。及时查看本地晒课进展情况,按时做好本地区的“优课”征集和推送工作。

四、进度与要求

1. 晒课活动安排:

时间

工作目标

职能部门

2016.5

全面动员部署

开展平台晒课与资源应用培训

查看平台晒课教材的目录

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5—2016.9

教师、教研员、管理员登录平台报名

教师、教研员、专家身份认证教师优课上传,完成 20%的教师网上晒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学校

2016.10—2016.11

县、市级“优课”征集与推送完成(11 月1日前)省级“优课”征集与推送(11月30日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

2016.12

—2017.2

教育部“优课”征集、入库活动成果汇总优质资源深化应用

学校,各级教研部门、教育技术部门

 

2. 所有“优课”都必须通过活动平台晒课,经县(市、区)、市逐级推优后,进入省级评审。凡是线下推荐或逐级推荐环节缺失的,原则上不得进入“优课”评审。

3. 基教处(科)、教研室与电教中心协同确定推优程序,公布推优结果。

4.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

    五、内容要求

    1.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2.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2015〕1号)为准。

    3.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4. 教师选课、“晒课”要查看与利用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鼓励多“晒课”,但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参加省级评选。

六、激励与保障

1. 根据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教育部给予各地一定的经费补助。对被征集到国家平台的“优课”的作者给予适当补贴。

2. 已经报名并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的教师自动获得补助金10元,有效期7天,可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频道购买和使用付费资源。补助金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补助金先使用完的教师可再次申领。

3. 入选省级“优课”可以等同于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入选部级“优课”等同于省级优质课一等奖,给予获奖证书。省级优课由省教育技术中心颁发证书。

4. 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管理人员、教研人员、电教人员等予以表彰,颁发证书。

七、应用与推广

1.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2. 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3.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地区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用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联系方式

1. 省教育技术中心,沈清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71–89775187

2. 省教研室,章奎

联系电话:0571–568700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26 日印发


附件2

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学校名称

 

负责部门名称

 

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具体联系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3

关于开展余杭区2015--2016年度网上“晒课”审评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确保我区此项工作的优质开展,结合“余杭区中小学师能建设“五个一”活动”,特进行余杭区2015--2016年度网上“晒课”审评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成立学科审评小组

全区各学校除组建活动领导小组外,要求成立以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的学科审评小组,负责校内教师网上“晒课”内容的审查和优秀网上“晒课”的评选工作。

2.审评的内容要求

网上“晒课”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晒课”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和独创性进行审查。“晒课”的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教学目标、学情分析、重点难点和教学过程等)、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和评测练习(可选择)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应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优秀网上“晒课”评选要以学科为单位,根据校内教师网上“晒课”内容质量的优秀程度,在排序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3份参加区网上“晒课”评选。

3.评选的数量待遇

优秀网上“晒课”评选将根据学校推评的数量,分学科按比例(约30%)评选区级优秀网上“晒课”一、二、三等奖。评选出的区级优秀网上“晒课”等同于区级优秀教学设计,给予获奖证书,并享受“区师能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相应获奖待遇。

4.评选材料的报送

学校审评小组根据网上“晒课”审评的主要内容,按校内教师网上所“晒课”的质量(2016年9月30日止校内网上“晒课”的教师数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从优秀程度分学科进行排序后,于2016年10月15日将下列材料交区教研室308室李老师。

(1)《2015--2016年度网上“晒课”审评汇总表》(附后)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2)优秀网上“晒课”的完整材料(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等)电子稿。(每个学科每校限报1---3份,每份优秀网上“晒课”材料均需单独打包,并注明学校、学科和作者姓名)

余杭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9日

2015--2016年度网上“晒课”审评汇总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学科

教材版本及年级

课题

名次

 

 

 

 

 

 

 

 

 

 

 

 

 

 

 

 

 

 

 

 

 

 

 

 

 

 

 

 

 

 

 

 

 

 

 

 

 

 

 

 

 

 

 

 

 

 

 

 

 

 

 

 

 

 

 

 

 

 

 

 

 

 

 

注:送报的电子稿请转换为“Excel”表格

 

 

主题词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主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区教研室、区教育技术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

抄送:教育局办公室  高中教育科  义务教育科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教师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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