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单位)、幼儿园:
现将余杭区第21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论文)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类别及数量
1.综合性成果类 指区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立项的规划课题、专项课题、教研课题、职(成)教课题、教师教育课题等研究成果。非立项课题不予送审。
2.小课题成果类 指区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立项的“2015年度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非立项课题不予送审。
3.论文类 分成“直接送审”和“指标送审”两类。“直接送审”是指2015年度学会一二等奖的非学科性论文(非学科论文指德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教育技术、教师教育、团队、小班化教育、成人教育),数量不限。“指标送审”是指按各校专任教师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送审论文。以《余杭区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4—2015学年初)》为准,高中、初中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5%,小学、幼儿园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3%。不得擅自突破篇数,如有超出依《汇总表》顺序按实删去。
二、送审办法
1.做好“文件名”的命名工作
(1)“汇总表”命名方式:××学校余杭区第21届教科研成果送审汇总表。
(2)“研究成果”命名方式:由“学段(字母)+成果类别(字母)+第一作者手机号”构成,具体见附件1。
2.撰写教科研成果(论文)
(1)封面全部统一,采用“附件2”的格式,不要另行设计。正文紧接着封面从第2页开始写起。
(2)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案例用楷体字。
(3)严格控制正文字数,“综合性成果”控制在25000字以内,“教师小课题成果”控制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控制在10000字以内。对文档中的图片进行压缩,文中的图片根据大小按每页900字计算。
(4)每项成果不需要附件。
3.上传材料电子稿
以学校为单位建一个文件包,以“学校名”命名该文件包。内含三项材料:(1)汇总表(附件3);(2)研究成果(论文);(3)直接送审的非学科性一二等奖论文证书照片(照片以“教师姓名”命名,并进行压缩)。
4.截止时间
请各校于4月15日(周五)下班前将电子稿发到[email protected]。不交纸质稿。
三、其他事项
1.获奖成果(论文)将委托第三方查重,一经查实有抄袭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2.反对成果(论文)多次参评。已在余杭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不包括各级学会、民间组织)主持的评审中获奖的成果(论文)不得再次参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成果(论文)主体部分用中文撰写,用英语或其它语系撰写的成果(论文)不予参评。
4.成果(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姓名等信息,一律用××代替。
5.其他不明事宜,与区教科所联系,联系人:顾兴明,电话:89361985。
附件1:余杭区第21届教科研成果“文件名”命名方法
附件2:余杭区第21届教科研成果(论文)封面
附件3:××学校余杭区第21届教育科研成果(论文)送审汇总表
余杭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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