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山镇中学午自修楼层管理教师工作办法
为更好的服务学生,保证午自修良好的纪律,确保个别辅导、训练的学生去向明确,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自修空间,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按时点名
管理教师每次点名分二次进行,根据夏令时和冬令时午自修管理时间不同,对这两次点名作如下规定。
夏令时点名时间分别为:
1.12:15午自修开始时进行点名记录,缺勤人员报班主任,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2.12:45再次进行点名,有新的缺勤情况,报班主任核实做好记录。
3.随时抽查,对重点学生进行关注,如有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冬令时点名时间分别为12:15和12:30,要求与夏令时点名相同。
(二)记录学生出教室情况
1.任课教师需要找学生个别辅导的,请任课教师向该楼层管理教师请假,管理教师做好记录。
2.如果是体育训练、兴趣组辅导等,学生出示由组织老师签字的学生活动通知单,并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在午自修前交给相应的楼层管理教师。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学生单独向管理老师提出请假的,管理教师必须与相关老师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属实后才可准许,否则不予请假。
二、管理教师工作注意事项
1.按时到岗,杜绝漏岗、溜号等,有事与年级组长请假。
2.管理期间,除两次点名外,需加强巡视,杜绝学生私自外出现象,及时制止、记录、反馈。
3.对当天管理记录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班主任或年级主任。
4.完成当天楼层管理的老师及时将《径山镇中学午自修楼层管理记录本》移交下一位管理老师。
附件:径山镇中学2015学年各年级教师午自修管理安排表、记载表
径山镇中学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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