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残疾人文艺体育水平,全面发展我区残疾人事业,同时,备战2015年杭州市青少年残疾人田径、游泳锦标赛,为各级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发掘选拔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学校选拔具有一定文艺才能、体育运动基础的残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区各类普通院校的残疾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余杭区户籍,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在10—18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的残疾学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20周岁。
(二)重点选拔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截肢、缺肢、短肢,侏儒,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偏瘫、截瘫等)运动员和女运动员。
(三)文艺才能可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表演等。
三、选拔步骤
(一)各学校按要求进行把关初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区残联会同区文广新局(体育局)组织体育教练员、文艺辅导老师赴各校对推荐人选进行测试、复选,选拔确定训练培养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3月底前,各学校必须确保完成初选,确定本校选拔推荐的残疾学生,于3月31日前将学生资料汇总,并上报区残联组宣部。
(二) 4月7日开始,区残联会同区文广新局(体育局)对各校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筛选,确定训练培养人员。
五、选拔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做好选拔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努力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踊跃报名,选拔符合要求、具有一定身体素质和发展潜能的残疾学生。
(二)对确定为有培养前途的残疾学生,认真填写《余杭区青少年残疾人文体人才选拔个人信息表》和《余杭区青少年残疾人文体人才选拔信息汇总表》。表格填写要求真实、准确。
联系人:区残联组宣部 宋晨燕
联系电话:8624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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