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操作、突出重点,在原有五项竞赛评比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评比简则。
第一项、卫生:有明显问题处,每处扣0.5分。
项目 |
检查要求 |
检查方式 |
地面(含走廊) |
无垃圾,无明显污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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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窗台 |
整洁,无明显灰尘 |
查看、触摸 |
讲台 |
整洁,无明显灰尘 |
查看、触摸 |
卫生工具 |
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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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 |
粉笔槽内无过多粉笔灰、粉笔头,黑板面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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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壁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查看、触摸 |
桌 椅 |
摆放整齐、桌面洁净 |
查看、触摸 |
包干区 |
无垃圾及明显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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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文明:
1、 举止:不乱扔垃圾,不圈涂刻画,不随地吐痰。违反每人次扣2分。
2、 仪表:穿校服,佩戴规范的校牌,不染发、烫发,男生不留长发。违反每人次扣0.5分。
3、 用餐:列队进餐厅,用餐不浪费,保持餐桌及地面洁净。每个问题点扣0.5分。
4、 行车:自行车有牌、有铃、上锁,校园内不骑自行车,指定位置前南后北整齐停放。每个问题点扣0.5分。
5、 集体生活:教室长时间离人须关闭灯扇、多媒体。每个问题点扣0.5分。
第三项、纪律:
1、早读、午休、自修课有明显吵闹、吃零食等违纪行为每次扣0.5分。
2、携带游戏机、手机、MP3类播放器进校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0.5分。
3、查实偷盗、抽烟、喝酒、斗殴、敲诈等严重违纪行为每人次扣5分。
第四项、两操:
态度端正,不无故缺席。违反每人次扣0.5分。
第五项、出勤:
不迟到、不旷课,非常规离校须履行请假手续。违反每人次扣1分。
每项未尽事宜参照原评比细则。
政教处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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